(1)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手段取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披露,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拥有的权利人和商业秘密,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泄露他人商业秘密的,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责令并监督侵权人返还图纸,(二)监督侵权人销毁利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生产的产品,使该商业秘密进入市场后被泄露。除非权利人同意购买、出售和其他处理方法,上述知识是法律咨询网.com编辑对“哪些行为是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com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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