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资本制度的具体内容 |
释义 |
公司资本是在股东出资的基础上形成的、属于公司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化资本。这一定义只是从公司资本的来源和功能上揭示了公司资本的本质,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公司资本的性质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这是公司治理的物质基础连接相关利益相关者;从法律的角度看,公司资本反映了公司与股东之间、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公司资本是公司承担外债的基础,因此公司资本对公司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自有限责任产生以来,公司资本立法已成为现代公司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公司法中形成了一些关于公司资本的基本原则(和法理)。公司资本是在股东出资的基础上形成的、属于公司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化资本。这一定义只是从公司资本的来源和功能上揭示了公司资本的本质,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公司资本的性质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这是公司治理的物质基础连接相关利益相关者;从法律的角度看,公司资本反映了公司与股东之间、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公司资本是公司承担外债的基础,因此公司资本对公司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自有限责任产生以来,公司资本立法已成为现代公司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法也形成了一些关于公司资本的基本原则(和法理),从而形成了不同的资本制度,即法定资本制、法定资本制、法定资本制制度与折衷资本制度。公司资本制度是指公司资本形成、维持和退出的制度安排。它是围绕股东股权投资形成和运作公司资本的一系列概念网络、规则群和制度链的支撑体系。从范围上看,公司资本制度涵盖公司资本及其相关制度,包括资本形成制度、股东出资方式、股东退出制度、股份回购制度、公司再投资制度和相关法律责任六个方面。安全、公平、自由和效率是公司资本制度的价值功能。公司资本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是围绕着安全、公平、自由和效率而进行的,公司资本制度的发展是安全、公平、自由和效率共同作用的结果。法定资本制度以社会为本位,追求安全价值,注重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坚持资本确定、资本保全和资本不变三项原则。授权资本制度以个人为本位,追求效率价值,注重提高公司设立的效率。其成文法原则上只规定了公司资本的形成。通过案例确认的“揭开公司面纱”和“资本充实”原则,弥补了制度本身在维护债权人利益方面的不足。折衷资本制度是法定资本制度与授权资本制度的有机结合。它力求兼顾安全和效率。它既保留了法定资本制度和授权资本制度的优点,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它们的不足。它是一种比前两者更科学、更具发展前景的公司资本制度。通过对法定资本制度、授权资本制度和折衷资本制度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公司资本制度的发展趋势是:公司资本制度必须符合国情,适应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竞争形势,从安全价值优先向追求效率价值转变,从控制向自主转变,从资本经营向资产经营转变。我国新《公司法》实现了从安全价值优先到效率价值、从规制到自治、从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的转变。在立法模式上,新《公司法》采用允许分期付款的法定资本制度,更适合我国国情。在股东出资形式上,新《公司法》从根本上改变了股东出资的强制性立法模式。它赋予股东自主权,以“可货币计价、依法转让的非货币性财产”的灵活标准扩大股东出资范围。在股东退市制度方面,新《公司法》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肯定了股东退市制度。在股份回购制度方面,新《公司法》在坚持禁止例外许可原则的基础上,增加了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并对回购股份的处置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回购股份的数量限制、资金来源限制、回购股份的程序控制、公司持有期间回购股份的状况。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新《公司法》的颁布实施只是其中一个阶段。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必然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与旧《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的设计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贴近了公司资本制度的发展趋势,符合我国国情,是一项与时俱进的渐进制度。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安排,公司资本制度的设计、选择和创新都是围绕制度安排的公平、安全和效率等价值目标进行的。各国应树立正确的商法价值观,以适应商法的生命,保持商法的生命和生命力。公司资本制度安排作为商法最重要的价值,也应体现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价值选择。要根据各国的客观环境和主观因素,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资本制度安排。它不是最理想的,但应该是最合适的。最理想的是追求方向,最适合的是现在的模式。最适合的是现阶段最有价值、最大效益的体现。 前者侧重于投资、增资和减资三个方面。后者不仅包括狭义的公司资本制度,还包括资本的转化和公司利润的分配。在对公司资本制度的理论研究中,学者们普遍使用狭义的公司资本制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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