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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时候需要做商业秘密鉴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释义

在进行商业秘密鉴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在进行商业秘密鉴定时,法院和当事人对智力成果是否属于商业秘密以及商业秘密的价值有争议时,需要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可以由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提供证据。根据这一原则,在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的纠纷中,原告(商业秘密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应至少承担三个方面的举证责任。一是证明其商业信息符合商业秘密的“三性”要求,请求保护的商业秘密成立。其次,应当证明被告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确实存在。三是要证明被告侵权造成的实际损失。
    

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原告主张的技术信息是否属于“本领域有关人员不为人所知、不易获得的秘密信息”。当当事人对此不能提出异议,法官认为无法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审判经验予以确认时,有必要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委托司法鉴定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时,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提供委托鉴定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出具委托书。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检验材料和鉴定材料。试验材料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和非生物试验材料;鉴定数据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的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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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7: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