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股东的权益是什么 |
释义 |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由于立法的疏忽,许多股东无法行使这一基本权利。公司法修改后,明确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查阅目的;公司拒绝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查阅。” 董事、经理的“内部人控制”是股东最头疼的问题,甚至连正常的股东大会都可能推迟。新《公司法》明确:“董事会、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转让重大资产或者提供对外担保,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遏制大股东的有效手段。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每股享有与应选董事、监事相同的表决权,股东表决权可以集中到一人。避免投票制度是避免关联交易的一个好方法。新《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决议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的,不得对该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表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半数以上的非关联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所作决议必须经半数以上的非关联董事通过。”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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