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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可以主动退出公司
释义

股东能否主动退出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兼有资本合作和人力合作的公司。公司的成立和经营不仅有赖于股东的出资,更有赖于股东的共同努力来经营和管理公司。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退出公司。但在现实生活中,公司一些大股东利用对公司的控制权,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通过其他方式严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针对这种情况,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我国《公司法》规定异议股东可以行使股份购买请求权。也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下,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公司依法拟购买其股权的,必须具备下列三种情形: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连续五年实现利润,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也就是说,公司每五年盈利一次,每年在依法弥补亏损并提取公积金后,利润可以分配给股东,但公司一年内不将利润分配给股东。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持有公司很大比例的股份。他们可以利用在股东大会上更多的表决权,通过合并、分立或者转让主要财产的决议。这些决议的执行可能严重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第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
    

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提议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你来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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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19: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