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增资的权利是什么 |
释义 |
首先,公司增资应该按照什么样的程序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增资应当由股东会决定。公司增资通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由董事会提出增资方案,然后按照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并进行相应的表决。股东大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有更高要求的,以公司章程为准)。从贵公司股权结构来看,如果甲、乙双方持有公司90%的股份,股东大会应当能够依法通过增资决议,除非公司章程规定增资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其次,什么样的增资决议才是合法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增资应当由股东按股权比例认购。在这一点上,a和B是对的。但投资(包括增资)应遵循自愿原则,大股东不得强迫小股东增资。因此,在作出增资决议时,应当规定不同意增资的处理办法,如同意增资的股东应当认购不同意增资股东的增资股份。如果是,公司的股份将按照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重新计算,未增资的股东的股份将被稀释。另外,同意增资的股东可以以公允价格(如公司净资产)购买不愿意增资的股东的股份。但是,同意增资的股东,股东大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的,有增加资本的义务。股东不履行增资义务的,应当向已足额认缴新增资本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不同意增资的股东的股权是否可以被剥夺,股东的股权是否不能因为法律原因被任意剥夺。即使股东不愿意增资,其股权也不能被侵占。如果其他股东增加资本,不增加资本的股东的权益将被稀释。但股东仍有权按照稀释后的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益,承担股东义务。 既然你也认为公司前途光明,那你最好设法筹集资金,完成增资,避免摊薄或收购股份。但是,如果您确实不愿意或者不能增资,其他股东既不愿意认购您应当增资的股份,也不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购买您的股权,您也可以援引《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请求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持有全体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当然,这应该是万不得已的办法,其程序将更加复杂。在必要之前不要轻易启动这个程序。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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