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1、 原则上,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明确转让的种类、数量、转让时间、支付方式和时间、债权债务处理、法律责任归属等内容,因各种原因未签订个人股份转让合同的。相反,他们达成了口头协议或会谈。只要资金转移,转移就实现了。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确认方法要么是有人证明,要么是记录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二是公司章程的变更。根据企业登记的有关规定,企业股东发生变更的,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没有变更登记的,是无法律保护的转让。目前,民营小企业没有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为正本。一旦发生法律纠纷,责任仍属于原股东。第三,转移资金已经转移。所有权转移的确认涉及到个人所得税收入实现的确认原则,这正是个人所得税法缺乏明确的法律缺陷。一般认为,个人所得税除营业收入(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租赁经营所得)外,其他应税项目均按收付实现制确认,但具体认定仍较复杂。一是现金的实际转移,如通过银行转账(凭银行转账证明),或有人证明的私人现金转账,或支付原股东应支付的债务,或帮助原股东购买所需的财产和材料。二是财务账目有明确的会计记录和签字(分录、凭证)。当然,应结合合同规定的方法考虑资金转移的方法。 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确认为股权转让的完成和转让方收入的实现,并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仲裁或者其他原因不符合一定条件,且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不能确认转让的完成和个人收入的实现。希望您能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情况复杂,我们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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