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公司股东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而不签字 |
释义 |
如果公司股东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而不签字怎么办。《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见,对于股权转让过程中同意但拒绝签字的股东,只要在发出相应通知后不选择不同意,就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股东是否签字往往不影响一般程序,如果股东选择不同意,他们可以咨询律师。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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