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的基本权利是什么 |
释义 |
股东的基本权利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股东的基本权利是:分配利益的权利、知情权、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转让股份的权利、检查和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请求公司收购的权利依法合理分配其股份、公司清算中剩余财产的权利,等,2016年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所持股份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请求、召集、主持,出席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依法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法转让、赠与或者质押公司持有的股份,行政法规和本法; (五)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七)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决议有异议的,要求公司购买其股份。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无效。第三十五条(三)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股东的义务是什么?2016年《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正案》第37条(1)以其认购的股份和购买的股份的形式支付股份溢价;(2)不得退股(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务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和司法解释,股东作为投资者或者股份公司的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股份种类享有权利,但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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