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庆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1、 大庆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是什么?根据《大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投诉人向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投诉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投诉人身份证、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 <。 对于以走访形式反映相同质量缺陷的群体投诉,投诉人应选择不超过5人作为业主代表进行投诉。第七条质量投诉受理机构接到质量投诉后,对投诉属实的,应当填写《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登记表》,并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第八条质量投诉的处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投诉处理机构应当指定两名以上的投诉处理人员; (二)投诉处理机构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和施工投诉人,建设、监理、设计、物业管理等单位对投诉涉及的质量缺陷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明确各方质量责任,讨论维修分工、整改标准和竣工期限,形成会议纪要。(3) 施工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维修整改责任,监理单位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投诉人、设计、监理、物业单位和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参加联合验收,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结果反馈表》。 (4)整改结果通过验收的,投诉人应当在投诉处理反馈表上签名。质量投诉处理相关材料的备案期限为五年。第四章争议处理第十条在处理质量投诉过程中,对质量缺陷认定结论有异议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异议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委托有资质的质量鉴定机构鉴定。鉴定结论确认在质量保修范围内的,投诉处理机构应当责令保修单位制定维修计划,限期完成维修工作。(二)投诉人对保修单位提出的维修处理方案不服的,建设单位应当先委托原设计单位对维修方案进行审查。投诉人同意设计单位复查结果的,保修单位应当按照原方案进行维修;投诉人对设计单位复查结果不服的,可以委托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对提出的处理方案进行复核由设计单位提出,或者委托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制定新的维修处理方案;保修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质量鉴定机构批准或者新提出的保修方案进行维修。(三)在维修后工程质量验收中,投诉人对维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委托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对投诉人提出异议的维修内容或者部位进行鉴定。经鉴定合格的,保修单位应当完成维修工作;经鉴定不合格的,保修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重新进行维修。 委托评估费由委托人先行支付,最终由责任单位承担。二是如何防止工程款纠纷。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一些承包企业很难获得项目,因此对项目的珍惜,容易形成一种野心心理。这种心态导致忽视对伴侣诚信的检查,往往导致下班后拿不到钱的结局。谨慎选择合作伙伴是非常重要的。合伙人的信用能力对承包企业权利的实现至关重要。因此,必须了解合作方的情况,主要包括合作方股东的构成、企业的声誉、是否有违约记录、对外负债情况、主要固定资产的状况、项目资金的来源、地点和监管情况等。2审查施工程序。部分建设项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建设方的建设意图超出批准范围的。如果承包人不急于询问施工情况,工程很可能陷入困境,这将对今后工程资金的需求造成障碍。例如,规划部门计划建5层,但雇主希望建5层以上。这样,如果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意图施工,很可能在施工过程中被规划部门责令停工,承包人势必进入僵局。另一个例子是,规划署计划兴建一幢五层高的大楼。如果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意向将建筑建至5层以上,事后城建规划部门责令拆除,承包人将很难要求5层以上的工程款。 3。请专业人员检查合同。合同是承包人实现权利的最重要的证据。合同是否规范、准确、严谨、详细,对承包商来说非常重要。有人常认为施工合同是格式文本,什么都玩不了。其实,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建设部推荐的格式文本是为了方便、规范双方签订合同,但格式合同中有许多可选项条款,有的是空白条款,由双方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填写。在签订合同时,我们必须特别注意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 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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