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防空工程收益权益 |
释义 |
目前,关于人民防空工程的所有权存在一些争议。一般来说,有三种观点: <1。国家所有制:根据《和平时期人民防空工程收费暂行规定》第二条:“人民防空工程及其设备设施属于国家财产”,各地也有类似规定,如《大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单位应当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报告,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申请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证,签订使用协议。”在实践中。开发商还需将人防工程竣工后移交当地人防部门。当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签署了使用协议,并把它租了回来。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通常由投资者使用和管理,利润归投资者所有”,人民防空工程不计入商品房面积,因此不属于业主所有。当然,投资者是开发商。全体业主: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住宅、营业用房等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同所有权和管理权”,同时,由于开发单位通常将人防工程造价计入整个销售工程造价,相当于全体业主购买人防工程的投资。同样,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的规定,应当归所有人所有。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国有制理论占主导地位。当时,由于防空工程的特殊性,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都不可能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因此,它们往往归国家所有,但只能由开发商租回。以下相关税种按国家所有制理论办理。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转让和取得收益,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不动产。由于转租的人民防空工程不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不涉及土地增值税。人民防空工程具有良好的防护性能,但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必须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要求,才能达到防护的目的。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要保持冷静,服从市人民防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接到转入战时状态的预警命令后,迅速、有序地做好防护准备。准备进入人防工程掩蔽场所应当携带的物品,包括密封存放不易腐烂的食品、饮用水、个人常用药品、手电筒、个人防毒器材、个人生活必需品和证件等,不得携带有异味、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项目的包裹体积不宜过大,进出项目要方便。要了解各类防空预警信号及其相应的行动内容,熟悉被覆盖工程的位置、到达工程的最短路线、昼夜人防工程入口的识别标志。 4。听到空袭警报后,应尽快进入附近的人防工程。进入人防工程时,要保持冷静,服从人防人员的组织指挥,避免在工程入口处造成混乱和拥挤,影响进入工程的速度。禁止明火、禁烟、少饮水、不排便,食物残渣、垃圾应密闭存放。候车时,要安静地坐着躺着,少运动,不打架,保持体力,减少项目中的耗氧量。不要乱动工程中的各种设备。 7。当部分工程发生坍塌、渗漏等事故时,被遮挡人员应使用简易的个人防护用品,听从指挥,有序转移或进行隔离防护,避免混淆。防空警报解除前,候机人员不得开门离开工程,防止周围污染空气和放射性物质带入工程。警报解除后,要防止群众突然挤占人防工程,造成混乱和拥堵。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当时由于防空工程的特殊性,无论是开发单位还是业主都不可能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所以往往属于国家所有,只是为了开发单位回租。因此,权利和利益仍然属于国家。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负责的。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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