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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处理因施工停工造成的损失纠纷
释义

1、 如何处理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
    

1。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的,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供原材料,并提供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时间、地点清单,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原材料、设备和产品的合格证。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验收原材料、设备,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保管费。对使用前必须进行试验的材料,承包人应按约定进行燃烧试验、毒性反应试验等。不符合试验条件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符合约定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接收和保管,并可以要求发包人运出施工现场更换。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原材料、设备的,承包人可以暂停施工,顺延工期。造成承包人停工、窝工的,发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现场由业主提供,业主应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材料和设备的施工、操作、运输和堆放现场以及施工工程所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所有通道)。具体工作包括:
    

(1)承包人开工前,发包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批准文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包括项目地址范围内的土地征用和租赁、临时设施等,施工许可证和占道、爆破、临时铁路专用支线许可证的申请。(二)确定建设项目及有关道路、线路、下水道的定位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3)发包人在提供场地前,应当清除施工场地内影响承包人施工的一切障碍物,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热、电信等管线,以确保承包商在施工期间的需要。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适合本工程的场地,致使承包人不能施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排除障碍物,延长工期,暂停施工。造成承包人停工、窝工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发包人提供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承包人支付。这里的资金一般是指项目资金。实际上,业主提供的工程款包括预付款和进度款,双方可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预付工程款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并在工程开工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笔扣除工程款。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预付工程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停工,顺延工期。发包人应当自到期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利息,并赔偿承包人停工、窝工的损失。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发包人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发包人按合同进度支付。实践中,发包人在完成约定的工程部分后,应当确定工程量,按照构成合同价款的相应项目的单价和收费标准计算工程价款,并在发包人签字后支付。发包人在计算结果签字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按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支付工程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停工,顺延工期。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应付价款的利息,并自到期日起给予赔偿,由此造成承包人停工、窝工的损失。
    

发包人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技术资料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承包人提供符合约定要求的技术资料。这里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勘察资料、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说明书等,因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图等进行施工,施工图和其他技术资料。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技术资料的,承包人不能正常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施工作业,有权暂停施工、延长工期,并有权要求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工程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竣工的,发包人将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将要求发包人赔偿停工、窝工损失。试行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或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和技术资料,承包人主张延期的权利,即:,承包人对发包人提前履行合同的抗辩权能否得到支持?

根据《合同法》第283条规定,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履行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或者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等的,承包人可以延长工期,即:,他有权延长工期。然而,合同双方往往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应申请延长工期的签证。如果承包人在实际履行中没有申请工期延长签证,如何认定和处理是笔者的意见: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未申请工期延长签证按照合同约定,与承包人发生纠纷后主张延长工期的权利,不能简单认定承包人已经丧失了延长工期的权利。这里主要是考虑到目前的建筑市场,业主处于强势地位,而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很难拿到延长工期的签证。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能够证明在签证申请期限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或者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那么,他要求延长工期的权利应该得到支持。承包人不能证明自己提出了延长工期的要求,发包人迟延支付工程款情节轻微,不一定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的,视为承包人无权延长工期。此外,因发包人迟延支付工程进度款,被认为承包人有权顺延工期的,顺延期限延长至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之日。(2)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和技术资料,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申请延长工期签证,承包人在诉讼中主张延长工期的,一般予以支持。由于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的原材料、设备、场地和技术资料,承包人将无法进行施工,不可避免地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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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