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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释义

1、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1)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应当符合统一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有关专业验收规范。(2)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4)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评定的基础上进行。(五)隐蔽前,建设单位应当通知有关单位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试验。
    

(7)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主要控制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进行抽样检查。(九)进行见证取样试验和有关结构安全试验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10)工程外观质量由现场验收人员进行检查,共同确认。二是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和分项的程序和组织,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建设单位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对基础和基础、主体结构和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总监应当验收。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估,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15天)内将竣工报告及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当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仪器返工或更换后,应对设备检验批进行重新评定。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符合设计要求的检验批,予以验收。
    

3。经鉴定合格的检测单位,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方可验收。
    

4。经修复或加固的分部分项工程、分项工程的外形尺寸虽有变化,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并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谈判文件进行验收。对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经修复或加固处理后,严禁验收。
    

本文通过《鲁巴小编》介绍了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我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认识。总之,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有四个步骤,基本要求包括验收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等十个方面。如果您有任何相关问题,请联系我们的在线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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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