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内容 |
释义 |
1、 根据我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商品房交付应当具备以下要素:(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2)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进行验收。(3) 住宅小区等组团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四)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经验收合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方为合格工程,可以认为是一个合格的项目,符合交付条件,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全面验收”,这是商品房销售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五)双方约定的交货条件低于综合验收标准的,以综合验收为交货条件标准;双方约定的交货条件高于综合验收标准的,以双方约定为交货条件标准条件标准。 我国许多法律对房屋交付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购房者收到入住通知后,可持相关证件对房屋进行验收。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大家不要掉以轻心。我们必须准备好。同时,要携带尺子、卷尺、相机、笔、纸、刀等验收工具,方便测量取证。二是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室内环境试验报告、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单位签署的质量资质文件、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文件原件;检查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协议书的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主要建筑材料的现场试验报告,本工程使用的建筑构件和设备;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资质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我希望它能帮助你。一般而言,上述内容为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要求的内容。如果您对此仍然感到困惑,或者您有任何相关的法律问题需要回答,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一步咨询。律师推荐:北京律师、浙江律师、深圳律师、江苏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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