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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处罚违规分包项目企业负责人
释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承包人不得将承包的建筑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本级资质证书禁止建设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设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者非法分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中标人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肢解中标项目、分别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工程的部分主体和重点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转包人再次转包的,转让或者转包无效,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转让或者分包工程款千分之五以上一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建设工程分包与分包的区别在于,在分包中,原承包人将自己的工程全部移交给他人,并没有实际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因此法律禁止分包;在分包中,承包人只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分包给其他承包人,承包人仍需对发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负责。法律允许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正案)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人将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人将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肢解中标项目并分别转让给他人或者违反本法规定的,将中标工程的部分主体和重点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转包人再次转包的,转让或者转包无效,情节严重的,转让或者转包工程金额为千分之五,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承包人或者不具备签订施工合同资格的实际建造人违法分包或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行为其他以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名义经营的,一律无效。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没收当事人已经取得的违法所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本条例所称肢解承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分为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承包人的行为。本条例所称非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未经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承包人将总承包人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四)分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
    

以上是编辑对“如何处罚违法分包项目企业负责人”的回答鲁巴网. 我们可以理解,这将处以转让分包工程款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识,我们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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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8: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