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是否可转让 |
释义 |
1。建设工程合同转让的条件(1)必须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前提。合同不存在或者被宣告无效的,依法解除、解除、转让的行为无效,转让人应当对善意受让人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达成协议。协议应当平等协商,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求。否则,转让无效或可撤销。(三)符合法定程序的,应当征得对方同意,履行通知义务。国家依法批准的合同,转让合同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否则转让无效。(二)特定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因合同性质而转移。(2)根据双方协议,合同不得转让。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不转让的,该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三)依法不得转让。设立合同经国家机关批准的,转让合同也必须经原合同批准机关批准。审批机关不予批准的,合同不得转让。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承包人(施工单位)为完成约定的建设工程,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应当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付工程价款。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建设工程的主合同,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目前,我国的施工合同借鉴了国际上广泛使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由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主要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并附三份附件:承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清单、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施工期。 3。一个总体建设项目往往由许多中间项目组成。中间工程的竣工时间影响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要对中间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作出明确约定。工程质量。项目成本。由于定额计算方法不同,工程造价会产生巨大的价差。以招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承包的,工程价款为核定概算投资相应部分的投资(含相应的不可预见费用);按施工图预算承包的,以经审查的施工图总预算或全面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否准确确定工程价款,需要明确规定。合同签订时无法准确计算工程价款的,特别是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按时结算的工程,应明确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定额,合同中应明确工程价款的计算标准和核定方法。 6。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工程勘察设计资料等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的基础和依据。发包人必须全面、客观、及时地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负责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8。拨款和结算。在施工合同中,由于合同形式的不同,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支付方式也不同。在建筑安装合同中,结算方式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拨付由双方根据支付内容确定,包括以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质保金。 9。竣工验收。对于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证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交工验收手续后,对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在规定期限内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一般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合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要求当事人积极履行义务,还要求当事人相互配合,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及时提交有关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通报工程情况,及时进行竣工验收等。 由于施工人员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施工单位应承担以下责任: (1)免费修理或返工,重建。这是违约责任中的实际履行责任。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修理、返工或改造,使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 逾期违约责任。即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经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后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因修理、返工、改建而逾期的,同一般迟延履行一样,承包人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建设工程合同可以转让,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否则不能转让,否则无效。如有任何疑问,请到法律咨询网上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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