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不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但没有书面形式的,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非定期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有归还租赁房屋的义务。需要继续租赁原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经出租人同意,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并保证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正确使用。出租人需要在租赁合同期满前收回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出租期限不明确,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允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责令搬迁;承租人确实搬迁有困难的,他找房子或腾出部分房屋,可以有一定的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协议期限为30年。在租赁过程中,双方因矛盾闹上法庭,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日前,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解除了房屋租赁协议,顺利结案。记者昨天从一位律师的采访中了解到,除了房地产租赁期限外,对汽车租赁时间也有规定,一般不能超过10年。2004年4月12日,某单位与杨某签订《门面租赁协议》,将临街的两个门面出租给杨某。到2034年12月31日,杨某一次性付清了全部租金。后来,该门面于2009年11月24日出售给其他单位。该单位原打算收回门面,但多次未能就价格赔偿等方面与杨某交涉。今年,该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终止《门面租赁协议》。为了妥善解决争端,主管法官决定先进行调解。杨某认为,自己有“门面租赁协议”,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一开始,他不愿意调解。法官仔细阅读了协议书后告诉杨某,租赁协议书约定的30年租赁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部分无效。如果杨坚持,可能会造成经济损失。法官耐心解释法律规定后,杨某同意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单位将部分租金返还给杨某,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7万元,双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杨某返还房屋。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四川地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润。他说,《合同法》第214条是关于租赁期限的最长限制的在某些情况下,租约太长,无法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一般来说,动产租赁的租赁期限较短。比如汽车租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汽车使用年限为十年,双方不可能约定租赁期限超过十年的租赁合同。房地产租赁期限较长,最长为20年。不过,如果想租20年以上的房子,也可以再租一次。根据《合同法》,租赁期满,当事人可以续签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签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因此,二十年并不是绝对的最长时间。当事人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续签协议。双方应按原合同内容续签租赁合同。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当事人仍可以签订租赁期限为20年的合同。二是法定续期。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此时,法律规定,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无限期,即双方形成了无限期租赁关系。”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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