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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释义

网友问:
    

租房结束后,房东没有退还押金怎么办?他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并按时支付租金。后来,房东提高了价格,不同意。双方同意在租金支付之日终止合同。由于下一户没找到好房子,双方还同意续租一周。一周后,由于房东出差,他委托中介收房,开具了所有家具等的收据,然后将钥匙交给中介。现在房东以房间设施损坏、丢失为借口,不同意退还定金。所谓的设施被破坏了。原来我租的时候已经损坏了。退一步说,即使是在租赁期内损坏,只要不是我故意损坏的,自然是损坏的,也是房东维修的;丢失的问题是抽屉里放了遥控器,然后桌子就被中介扔掉了。而且,当时中介已经在收据上签字了,所有的设施都在。钥匙交付后的任何问题我都不负责。房东要求赔偿,我认为这些都不是我的错,不应该由我承担,双方不能协商,只能寻求法律解决。你有什么建议吗?先谢谢你!另外,由于定金尚未退还,原租房合同尚未终止,能否要求房东在此期间不要租房?律师回复:
    

<1。你自己的分析很对,房东拒绝付款的两个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只要设施的损坏不是你砸坏或故意损坏造成的,就属于自然损坏,不能由你承担。丢失的借口被收据推翻了。因此,如果房东拒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返还定金。即使你们之间的定金具有定金担保性质,定金不退,也不意味着主合同即租赁合同仍然有效。这是中国《证券法》规定的。主合同决定服从合同,下级合同不能决定主合同。有点专业,但没关系,法官在法庭上这方面的知识基本上是知道的,而且房子已经退了这个事实已经成立。因此,租赁合同终止时,应退还定金。根据合同约定,定金是否具有定金担保性质,即合同中是否对定金有约定: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明确约定不履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第一百一十八条为依据:当事人支付定金、保证金、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保证金或者保证金,但对质押的保证金性质没有约定,当事人要求存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简而言之,如果您的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押金的性质或规则,押金将被视为租金预付款,在任何情况下都会退还给您。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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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3: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