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产权也是房屋的所有权。房屋产权取得后,依法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一般来说,商品房产权应约定为买受人所有,但在实践中,由于约定不清或法律程序不完善,产权不清,或发生产权归属纠纷,或长期无法办理产权证。如果部分购房合同中的产权归属表为“该房屋属于买受人永久使用”,买受人认为永久使用权与产权没有区别。签订合同后,当他知道使用权只是产权四项权利中的一项,要求办理产权证时,往往会与出卖人发生纠纷。此外,预售房还有严格的法律要求,如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投资占项目开发建设总投资25%以上,并取得预售许可证等。没有上述条件,预售是违法的,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购房者不可能获得合法的产权。而且,在国家划拨的土地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作为商品房出售,也是违法的。购买这种房屋是不可能取得合法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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