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的保修期有多长 |
释义 |
1、 什么是房屋保修期?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交付使用后,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向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间。第二,房屋保修期有多长?(一)开发商向业主承诺的最低保修期为: 商品房质量保证和住宅用户手册制度实施条例规定的各部分最低保修期为: 1、屋面防水3年。 2。墙壁、厨房和卫生间地板、地下室和管道泄漏一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一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翘曲,五金损坏一年。 6。管道堵塞了2个月。 7。加热和冷却系统和设备有一个加热期或冷却期。 8。卫生洁具一年。 9。灯具和电气开关6个月。 10。其他零部件的保修期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使用人约定。(二)建设方承诺开发商的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施工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的最低保证期为: 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有防水要求,房间及外墙防渗漏为5年。加热和冷却系统分为两个加热期和冷却期。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及装饰工程,2年。 5。装修工程2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建设单位与建设单位约定。(3) 保修期计算时间:《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修的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交货之日起计算。 商品房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建设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中规定的保修期;低于《质量保修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最低保修期的而商品房住宅用户手册制度,保修期不得低于《商品房质量保证实施条例》和《住宅用户手册制度》规定的最低保修期。第三,如何计算房屋保修期?根据上述几部不同的法律,房屋保修期的规定非常复杂。如房屋于2002年1月1日竣工,开发商于2003年1月1日交房给购房人,施工单位屋面防水剩余保修期为4年,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住宅用户手册制度实施条例》规定的3年的最低保修期不足期限的,则开发商于2005年1月1日交付给买受人的,应认定为4年的保修期,剩余的则视为4年屋面防水施工单位的保修期为2年,低于《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住宅用户手册制度实施条例》规定的3年最低保修期,则认定为3年。买方可与开发商协商延长保修期,但开发商不得要求缩短保修期。 以上是房屋保修期的详细介绍。我们买房时,由于合同遵循双方约定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最好与开发商协商延长保修期,千万不要让开发商约定保修期,以免损害我们的权益。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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