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写房屋内面积的销售协议 |
释义 |
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上很多纠纷都源于面积数据,为了减少房屋交付使用时因面积问题引发的纠纷,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买卖双方愿意以该面积为结算依据,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房屋内部面积的定义:房屋内部面积等于房屋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围成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所谓功能空间包括卧室、客厅(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走廊、前厅、储藏室、壁柜等(不包括阳台部分)。二是房屋内面积约定:根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条规定,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内面积为平方米,内部区域的临时测量结果以卖方提供的平面图为准。 面积误差率=|暂测使用面积-实测使用面积|暂测使用面积×100% 三、房屋使用面积类型:本协议中暂测面积是指房屋交付前根据出卖人提供的图纸测得的面积。本协议所称实测面积,是指房屋工程竣工后取得的面积数据和有关计量机构按规定实测的房屋实际面积。第四,房屋的误差处理:实际测量后,如果实测使用面积与暂测使用面积存在误差,当实测使用面积大于暂测使用面积时,购房人无需支付超出部分的价款。(5) 误差处理二:实测可使用面积小于临时实测可使用面积,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出卖人应当在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实测面积数据后30日内将差价返还买受人,而价差=[(暂测可使用面积-实测可使用面积)/]单位内部使用面积暂测]×100%×房屋总价。实测使用面积小于临时实测使用面积,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3%的,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具商品房实测使用面积报告后30日内,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逾期未提出书面退房要求的,视为买受人已接受该房屋的实测使用面积;在商品房实测面积报告出具给买受人后30日内,面积误差率超过3%的部分,买受人应加倍支付差价;面积误差率绝对值低于3%的,按前条规定(误差处理2)退还买受人。7房屋建筑面积价值: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所称房屋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公共部分和公共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本协议所称建筑面积均为暂定面积,其中:,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仍作为出卖人或其他相关机构(如物业公司、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权属登记、缴纳税费和物业管理费的结算依据。8内部计量机构:在计量面积数据时,聘请的计量机构应当具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商品房计量资质。9房屋内部区域示例:为了便于理解和适用本协议,给出以下示例: 1。房屋内部面积临时测算:有一间总价100万元的方形卧室。四壁的长度相等。如果站在室内,以两墙的交接点为起点和终点,任意起点和终点的距离为10米,则内墙周长为4*10=40米,墙厚为30厘米,门宽为100厘米。因此,该集合中的可用面积的临时测量数据为10×10=100平方米。 2。实测面积增加:房屋竣工后实测内部使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购房人只能支付100万元,不另行结算。 3。实测面积减少一:当实测内部使用面积小于100平方米但大于97平方米(含97平方米)时,如实测面积为98平方米,出卖人应将不足部分的差价退还买受人,具体差价金额为[(100-98)/100]*100%*100万=20000元。当实测面积不足97平方米时,如95平方米,买受人可选择终止或不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终止时,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面积差价,差价金额为[(97-95)/100]*100%*1百万*2+[(100-97)/100]*100%*100万=40000元+30000元=70000元。其他条款: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任何译文仅供参考;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房屋买卖合同登记机关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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