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
释义 |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不动产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不动产转让给债权人占有,并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优先受偿动产价款。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基本程序如下: 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 2。质权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法人资格证明; 3。质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5。能够证明出质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6。能够证明质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受理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完整。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出具申请号和回执,注明收到的文件、受理日期和流水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从房地产登记簿中查明转让登记申请的房地产权利状况,驳回转让登记申请: a所有权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由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C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由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C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 D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共有的; e所有权有争议的; F法律禁止转让的,法规或市或区政府法规。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指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从房地产登记簿或计算机记录中查明申请质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核对下列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A、身份证明; b、房地产证明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明; C,质押登记申请是否按要求填写; D质押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1) 经批准办理抵押登记的,应当在房地产权证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簿上作抵押记录。质押记录应当包括出质人、质权人、质押物的名称、面积、价值、金额和期限。(二)预购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在买卖合同上加盖抵押专用章。(1) 注册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证,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由出质人凭回执、身份证明、付款凭证领取)返还出质人。按规定建档,建立土地、不动产登记档案。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办理房地产抵押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可见,一定要做好房地产抵押登记发证手续,维护自身利益,不要因为一时的麻烦而拒绝办理手续。如果您对此有更多疑问,律师事务所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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