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房有孩子的名字。父母死后,孩子有权活下去吗 |
释义 |
1、 再婚房有孩子的名字吗?父母去世后子女是否有生存权(《继承法》失效日期:2020年12月31日) 已故老人和子女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属于老人和子女的共同所有权。老年人的财产,由继承人继承。再婚配偶与子女有同等的继承权,所以房子也有再婚配偶的一份,所以再婚配偶也有居住权。 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再婚夫妇的个人或共同部分。再婚夫妻死亡前,子女没有分配和继承的权利。再婚夫妻一方死亡时,首先要确认财产的权利,确认财产属于死者。规定再婚前以个人名义登记的财产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再婚后取得的财产一半属于死者个人。属于死者的上述法定财产,可以视为继承,由继承人继承。首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如果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无遗嘱前提下,依照继承法的规定,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再婚配偶)、死者的子女(所有死者的亲生子女和继子女、继女儿)、死者的父母,三方平等继承死者合法所有的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夫妻是对方的第一法定继承人。再婚的配偶和老年人的子女平等享有继承权。也许是因为平等的继承权,很多子女会反对父母再婚,或者要求老人立遗嘱,同意双方的财产由子女继承。老年人婚前对财产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确定;对各自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只能根据法律依据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受扶养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继子女。本法所称父母,包括有赡养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本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一父母的兄弟姐妹、同一父母或者不同父母的兄弟姐妹、收养的兄弟姐妹、有赡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最新资料(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按以下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部分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部分所称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根据法律,公民的配偶和子女有权继承其合法财产。再婚配偶及其子女拥有的财产视为个人财产。再婚的一方有一定比例的继承权,自然可以继续居住。如果您需要更多帮助,请前往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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