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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物能不能给我
释义

如果发现遗失物、漂流物或流浪动物,必须免费归还给失主,但不能作为占有物。但发包人应偿还发包人发生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饲养费等)。遗失物是指不以遗失人的意志为基础暂时丧失占有权的财产。遗失的财产只能是动产。拾得遗失物是事实行为,拾得人不必具有行为能力。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灭失的问题。失物不是无主的财产,而是失主已经失去占有权而不属于任何人的财产。论刑法对遗失物的规定遗失物是指根据遗失人的意志而不是暂时遗失的财产。遗失的财产只能是动产。拾得遗失物是事实行为,拾得人没有拾得能力的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灭失的问题。失物不是无主的财产,而是失主已经失去占有权而不属于任何人的财产。至于占有权的丧失,则有各种不同。一般来说,财产所有人因某种原因而丧失财产;也有其他情况,如直接占有人丧失财产。对于间接占有人,即所有人来说,它是遗失物。另一个例子是,如果没有行为能力的所有权人放弃了该物,因为他缺乏意志能力,所有权的放弃就不会成立。但是,为了安全或者其他考虑,物主将物埋在土地上或者放在某个秘密的地方。此时,物主并没有失去对该物的占有,所以它不是一个遗失物。如果主人由于年龄的原因忘记了在哪里,那就是埋藏物或隐藏物。我国《物权法》在《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的基础上,对拾得遗失物的规则作了细微的改进,在第一百零九条至第一百一十三条中规定,遗失物应当返还债权人。发现的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时,知道的,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出领取通知书。失物招领人在向有关部门交付失物之前,在收缴失物之前,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失物。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所必需的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要求赔偿保管遗失物的费用,也无权要求权利人履行承诺的义务。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1) 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二)保管义务:遗失物交有关部门前,拾得人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返还义务:遗失物的所有人有权返还遗失物,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物返还所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正当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正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损人利己的法律事实。不当得利人应当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失人。不当得利的性质属于法律事实事件。不公正受益人的义务是根据法律规定的理由发生的。不是惩罚受益人的行为,而是纠正受益人不当得利的不合理现象。因此,我国民法原则规定,只要存在不当得利的事实,就必须在不质疑当事人主观意愿的前提下予以纠正。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当得利。此外,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数额巨大,拒不交出的,以贪污罪论处。拒不交出他人财物的,以贪污罪提起刑事诉讼。但不存在拒不交出捡拾物的情形,故不应将其视为贪污罪,不能视为犯罪,不能以刑法处罚,其行为只能由民法调整。

刑法第270条明确规定,拒不交出遗失物的,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为了防止人们拒绝归还财物,我国刑法规定了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财物或者他人遗忘的财物据为己有,数额巨大,拒不归还、拒不交出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犯贪污罪的,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损失财产的特征。
    

遗失的财产只能是一种财产,不能是某种权利,如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而丢失的财产又不能由人来控制,如阳光等。遗失物的定义体现在占有上。
    

例如,如果a丢失了移动电话,那么此时移动电话被定义为丢失的财产,因为a已经失去了对移动电话的占有,也就是说,a已经失去了对移动电话的实际控制。这是区分失物和埋藏物的核心特征。丧失占有权不影响对遗失财产的辨认。
    

所谓意义占有,是指原所有人根据记忆的意义表达而形成的虚拟占有状态。遗嘱是否占有只是区别于遗忘财产和非遗忘财产的遗失物,而不是区别于遗失物和其他财产的特征。因为被遗忘的财产是一种遗失的财产。比如,a忘了把背包放在车上,因为忘了,a失去了占有的意义。但是,如果一个背包不小心丢了,那么一个背包在不断寻找背包的过程中仍然有着有趣的占有,但是这个背包仍然被认为是失物。
    

4。遗失物的重新占有必须通过他人的民事行为。
    

例如,a丢失了一部手机。如果手机被a发现,则从手机丢失到找到手机这段时间内,手机处于失物状态。这时,a发现了,不用说,a又重新占有了手机;然而,除非a能通过自己的民事诉讼找回手机,否则如果此时被B捡到,无论B今后会做什么样的行为,无论是收入还是处罚,手机对a来说始终是一笔损失的财产。
    

收到遗失物后如何处理。
    

这篇文章是关于有关部门收到的遗失物的处理。有关单位收到遗失物时,应当寻找遗失物的人,要求其认领。无人认领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时,应当找到遗失物的人,要求其认领。或者将丢失的物品存放在索赔处,以便人们索赔。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公安机关可以拍卖、变卖遗失物,所得上缴国库。从孩提时代起,我们就知道我们不能非法占有我们愿意支付的东西。如果你对丢失的财产有更多的法律问题,你可以咨询公司的律师律师网. 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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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1: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