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担保的异同 |
释义 |
1、 合同担保方式: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方式;(四)保证范围;(五)保证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同意。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将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有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债务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双方认为有必要达成一致。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所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转让的动产为质押物。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有担保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四)质押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的转让时间;(六)其他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4处分,是指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动产,债务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动产,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的保管成本和实现留置权的成本。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价或者追回。第二,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异同?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担保的法律形式包括担保、抵押、质押、定金和留置权。这五种合同担保各有特点。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如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丙方为甲方的担保人,甲方违约时,丙方将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让占有人提供的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如果甲方向银行贷款,甲方(或第三方)以房屋作为抵押物,但不将其转让给原所有人。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为标的物设定质押。如果a向B借钱,a给B一颗钻石作为抵押。4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时或合同履行前,一方当事人同意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黄金,以保证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如甲方向乙方订购一批货物,甲方应先向乙方支付货款的10%作为定金(甲方不退还定金,乙方应双倍退还定金)。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经过一定宽限期后债权不能实现的权利。 以上是编者介绍的合同担保模式的法律知识律师网. 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当我们在生活中签任何合同时,我们都应该仔细看每一个条款,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有其他疑问,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服务,欢迎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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