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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人债务抵销意味着什么
释义

担保人债务抵销的含义是什么?
    

是指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也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保证人就是债权人。一是性质上不能抵销的债务,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离不开人的债务,如抚恤金、抚恤金、赡养费等;二是依法不得抵销。例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必须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对故意侵权造成的债务,允许抵销的,是违反社会秩序和良好习惯的;约定由第三人清偿;特别约定当事人不能抵销。当你不确定债务是否可以抵消时,最好咨询律师朋友,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抵债条件,是指当事人承担到期债务,相互分享债权,用自己的债权抵偿对方的债权,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等量清偿。抵债的条件应当是:(1)双方必须承担债务,享有债权。抵销的基础是双方同时享有债权和债务。只有债务而没有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没有债务的,不存在抵销。(二)双方的债权债务必须合法。其中一项债务不合法的,不得主张抵销。(三)依照合同性质或者法律规定不能抵销的债权,不得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必须以意思表示为基础,意思表示在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对方时生效。对方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通知到达法定代表人时生效。抵销不受条件和期限的限制。条件抵销只能在条件具备时进行。但是,条件可能不具备,期限未到也不能实现有期抵销。有条件、有期限的抵销使抵销具有不确定性,不符合设立抵销制度的目的,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当双方债权债务相等时,抵销产生合同关系终止的法律后果。但是,如果债务数额大于抵销数额,抵销不能消除合同关系,只能减少抵销范围内的债权。一方面,抵销制度免除了当事人双方的实际履行,方便了当事人,节约了履行成本。另一方面,当双方财产状况恶化,无法履行债务时,抵销可以为债务提供担保;特别是当一方破产时,另一方交付的财产将被视为破产财产,未收回的债权应当平等享有分配给债权人,这显然不利于对方。通过抵销,对方的债权可以很快得到清偿。我国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第二,免除保证责任的法律理由是什么《担保法》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的债务,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担保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不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不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自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法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保证期自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满之日起至保证人与债务人约定的某一期间的最后一日止。
    

免除保修责任的理由应是合法的或法律同意的。保证人的债务抵销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存在某种关系,保证人是债权人。保证人以债权抵销保证责任,为债务人承担债务关系,是不合法的。需要几方同意才能决定。如有必要,他可以联系律师律师网. 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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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6: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