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权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留置权服务是什么意思? 留置送达:是一种送达方式,适用于受送达人不愿意接受诉讼文书的情形,是受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的一种送达方式,属于强制送达。除留置权送达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过户送达和公告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签名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权送达。第一百三十二条被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向被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送达。收件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托收代理人的,应当在送达诉讼代理人时适用留置权。第一百三十三条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权送达。当事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以由其指定的人签收。第四百三十一条支付令送达债务人本人,债务人拒绝接受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法律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被送达人或者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拒绝领取诉讼文书的,受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单位的代表到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执证明上记载拒绝的原因和日期,由被送达人和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诉讼文书可以留在被送达人住所,也可以留在被送达人住所,并可以摄影、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诸位对上述问题的详细解释,我们已经整理好了。留置送达是送达方式之一,适用于受送达人不愿意接受诉讼文书的情形,以及受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属于义务役。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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