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各单位应向审计单位发送哪些材料 |
释义 |
各单位应向审计单位提交哪些材料?各级人民政府财政、税务等部门(含直属单位)应当向本级审计机关报送下列材料:(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国务院批准的预算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向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预算征收部门报送年度收入情况(二)月度报告、年度报告和决算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本级;(3)统计年度报告、情况简报、财务、预算、税务、财务会计等综合财税工作规章制度;(4)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决算草案。相关知识点。审计法所称财政收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国家以及未纳入预算管理的下列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一)行政事业性收费;(二)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收入;(三);(三)应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三)应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四)政府举债筹资;(五)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财政资金。第二,代扣代缴税款的程序是什么。
. 知识开发:公司支付的私人服务费不属于代扣代缴范围,因为它还涉及营业税的征收,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和公司缴费证明(加盖公章)向税务局申请开具服务发票并缴税(8%左右),公司凭对方发票支付,税前支付。没有发票就不能税前付款。 以上知识是本书编辑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律师网. 如果您对应向审计单位提交何种材料有其他疑问或争议,欢迎您提出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律师网专业律师会在网上回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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