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宅和商业建筑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既有住宅,也有商业。请问:1。房地产企业预售前后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2土地出售后是否腐烂?商业建筑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城市土地使用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规定:以出让、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后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后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合同签订后的下个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房地产价格变动依法终止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土地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时,应缴纳的税款应计算至房地产、土地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月末。 根据上述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不因缴纳住宅建筑或商业建筑的土地使用税而有所不同。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在土地交付后的次月内缴纳土地使用税,货物售出后,即因房地产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最终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公司应详细记录已售出和未售出商品占用的土地面积,以便进行详细核算和缴纳土地使用税。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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