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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释义

1、 继承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营业税吗?《营业税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房地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为应税行为,即应当缴纳营业税。但是,国家对继承、遗嘱、赠与扶养关系和离婚财产分割免征营业税。因此,国家计划免税时暂不征收营业税。其他捐赠不动产的,征收营业税。第二,营业税的税收特征。营业税的纳税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涉及国民经济第三产业的经营活动。第三产业直接关系到城乡人民的日常生活,因此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广泛而普遍。随着第三产业的不断发展,营业税收入将逐步增加。营业税的计税基础是各种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无形资产的转让和房地产的销售(统称营业额)。税收收入不受成本费用的影响,收入相对稳定。营业税税率是成比例的,征收方法简单。营业税营业税不同于其他流转税。它不按货物或者税目的种类、品种设置税目和税率,而是根据应税劳务的综合经营特点,根据不同的经营行业设计不同的税目和税率。
    

纳税人的营业额是对方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提供加工、修理、更换劳务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出售不动产而收取的总价和加价;除下列情形外:(一)运输企业在中国境内运输旅客、货物,并向境外其他运输企业转移旅客、货物的,营业额为全程运费减去支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2) 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将旅游团转给其他旅游企业的,营业额为全部旅游费用减去付给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3) 建筑业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营业额为工程总承包额减去支付给分包人或者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4) 转贷业务的营业额是贷款利息减去贷款利息的余额。(5) 外汇、证券、期货业务的成交额为卖出价减去买入价的差额。(6)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形。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或者约定,对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取得和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一个外延很广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闲置土地使用权。2011年1月,“土地使用期满后将无偿收回土地”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律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划拨、转让、租赁、分享等。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对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是通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土地使用者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关于您提出的“继承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的问题,我们已经理清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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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4:2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