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程序中有哪些违法情况 |
释义 |
征地程序中存在哪些违法情形。 违规程度可能因地而异,有的是完全违法的,比如根本不公示;有的是弄虚作假的,比如贴在封闭场所的墙上,但被征地人看不见;有的贴在被征地区域的偏僻角落,以及张贴的时间土地征用时间短、草率,被征地人难以知晓。其目的是不同程度地剥夺被征地人对征地行为的知情权。由于被征地人对征地信息一无所知,对自己在征地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知之甚少,不知道如何对征地单位的违法征地行为进行监督。 2。未经调查确认,剥夺被征收土地的参与权。 被征地人不可能参与征地行为,因为他们不知道。作为土地征收的直接相对人,作为主要的利益相关者,被征收土地往往没有权利参与土地征收过程。征地单位往往根本不调查,即使调查是由征地单位自己进行的,也就是片面调查。这样的调查结果要么不会得到被征地人的确认,要么会有少数被征地人私下签字,但被征地人根本没有参与权。三。剥夺救济权。 由于被征地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被剥夺,一旦征地单位需要占用被征地人的土地,被征地人只有服从的义务,而没有质询的权利。被征地人有疑问的,征地部门可以告知被征地人被征地人的土地已经被征收,现在土地使用权不属于被征地人。被征地人提起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的,可以直接驳回。理由是被征收人没有土地使用权,不是利害关系人,不具备原告或者行政复议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也就是说,被征收人的土地被征收、占用,但他们没有起诉、复议的资格,即被征收人没有救济的权利。 我们提醒大家,在征地过程中,如果村民发现征地部门有违法行为,需要收集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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