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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用临时耕地该怎么办
释义

临时征用耕地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须经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
    

(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征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提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应当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得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省人民政府批准转用的,自治区、直辖市在征地审批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应当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需要单独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超越征地审批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临时征用耕地如何处理”问题的回答。临时征用耕地,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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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5: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