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省2015年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直属事业单位: 2。国有农场(林、牧、渔业)的土地,按照乡(镇、街)农场(林、牧、渔业)征地补偿标准使用。农场(林、牧、渔业)周围有多个地区(区)的,按周围地区(区)的最高标准执行。三是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顺利实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经依法批准后实施,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未实施征地的,执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第四,各市、县的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当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调整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实施。调整周期与征地补偿标准相同。5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安徽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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