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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湖北省宜都市征地补偿标准
释义

湖北省宜都市土地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鹿城街道办事处、姚家店镇、红花套镇、高坝洲镇、志城镇。补偿标准:耕地3.75万元/亩;菜地4.5万元/亩;果园4.5万元/亩;茶园4.5万元/亩;集约鱼塘4.5万元/亩;林地3万元/亩;未利用地18750元/亩。
    

第二类区域范围:五羊泉镇、松木坪镇、聂家河镇。补偿标准:耕地3.65万元/亩;菜地4.38万元/亩;果园4.38万元/亩;茶园4.38万元/亩;集约鱼塘4.38万元/亩;林地2.92万元/亩;未利用地18250元/亩。
    

三类地区范围:潘家湾土家族乡和王家畈乡。补偿标准:耕地:35500元/亩;菜地:42600元/亩;果园:42600元/亩;茶园:42600元/亩;集约鱼塘:42600元/亩;林地:28400元/亩;未利用地:17750元/亩。
    

爱图县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被征地人,上述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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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0: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