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有三类土地: 八类地区:春城街。补偿标准:耕地38133元/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 九类区域:合水镇、潭水镇、春湾镇、皮店镇、岗美镇、八家镇、三家镇、马水镇。补偿标准:耕地35067元/亩;园地27000元/亩;林地12000元/亩;养殖水面36400元/亩;未利用地10800元/亩。 十类片区范围:永宁镇、贵港镇、贺龙镇、石王镇、松柏镇、双娇镇、河口镇、三野农场。补偿标准:耕地31333元/亩;园地21733元/亩;林地10500元/亩;养殖水面32533元/亩;未利用地9667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标准,欢迎您咨询专业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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