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广西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土地补偿标准为: 融水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405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38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096元/亩至12384元/亩之间。 和美镇、永乐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312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047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011元/亩至12047元/亩之间。怀保镇、四荣镇、大朗镇的补偿标准为:基本农田不低于3039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1052元/亩;集体土地闲置地在2763元/亩至11052元/亩之间。 三坊镇、王东乡、襄汾乡、安必乡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027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1008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2752元/亩至11008元/亩之间。两寨乡、大年乡、公东乡、白云乡、红水乡、安泰乡、洞头镇、贡北乡、通联乡、港东乡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2777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0099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2524元/亩至10099元/亩之间。 在下列特殊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完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按听证、通知程序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较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征地补偿标准有待提高。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标准,欢迎您咨询专业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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