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有何要点 |
释义 | 一、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有何要点 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 1.个人进行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是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二、高利转贷罪的特征是什么 高利转贷罪具有以下特征: 1.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就是信贷资金市场秩序。 2.高利转贷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3.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成为高利转贷罪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高利转贷罪的主体。 4.高利转贷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并且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 ![]() 三、高利转贷罪追诉时效 高利转贷罪追诉期一般为十年。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我国《刑法》对于追诉时效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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