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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云南省昭通市延津县统一的征地年产值补偿标准
释义

云南省昭通市延津县有两类土地:
    

第一类土地范围为兴隆乡、牛寨乡、罗延乡、中和镇、燕京镇、滩头乡、狮子镇、普洱镇、庙坝乡、豆沙镇。平均补偿标准为1:35492元/亩,平均补偿标准为2:25486元/亩。第二类地区:其他地区,平均补偿标准:16206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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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2: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