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补偿协议的签署过程是什么 |
释义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过程是怎样的。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地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知书,告知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征地目的,等种植的农作物或者公告后修建的建筑物,不纳入补偿范围。 2。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地乡镇政府,就征地通知书的内容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分别记录处理,根据村委会或者村民的意见协调解决。 村委会、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补偿方式有异议的,由被征收土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者乡政府通知土地相对人,有权申请听证依法组织听证。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所有人、使用人对被征收土地的四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规格等进行实地调查,填写调查表一式三份,由被征收人签字经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业主和使用人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村民代表大会程序、村民代表大会程序等民主程序,对协议的主要内容作出决议。 以村委会为征收主体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后,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签订动迁安置补偿协议的首要内容是了解谁是动迁安置的主体。一个合法有效的协议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有一个合适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拆迁条例》第二条、第三条指出,《条例》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旧城区改造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有利于文物的维护。被拆迁房屋的总体情况将影响被拆迁人获得的补偿是否适当、合法。根据《拆迁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总之,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前,要明确安置补偿方式和安置补偿协议主体,注意明确主体资格,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拆迁行为的前提和被拆迁房屋的概况。 如果读者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他们可以来法律咨询网。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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