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破产清算费用怎么算 |
释义 | 法院破产清算费用怎么算 破产费用的计算视具体情况而定,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你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费用: (一)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为根据破产财产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比例减半收取,最高30万元。 (二)管理人收取的清算服务报酬及相应的清算办公费用。管理人的报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来确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1)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 (2)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3)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4)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 (5)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6)超过一亿元至五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 (7)超过五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 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前款规定的财产价值总额。 下列破产费用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破产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破产公司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费用是指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一般随发生随支付,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破产程序相应终结,未清偿债务不再清偿。 破产费用的开支范围包括: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破产案件诉讼费用;清算期间企业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审计评估费用;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破产企业催收债务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破产费用相关处理办法 破产费用可以随时支付,破产企业在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的申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由人民法院按《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补充规定》预收案件受理费,从破产费用中支付,对于前发生的,经人民法院认可的必要支出,从债务人财产中支付,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如果是债权人申请破产,由债权人支付。 在破产清算的时候想要更加顺利或是对于破产清算的内容不那么了解,就应该找法律咨询网律师来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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