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前六个月企业的哪些行为无效 |
释义 | 破产清算前六个月企业的哪些行为无效 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 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 清算组内部会计师的工作包括 (1)负责破产企业债权数额的核定,并编制破产企业债权清册; (2)负责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数额的核定、对外债权形成过程、整理相关证据,并编制破产企; (3)业对外债权清册; (4)负责破产企业注册资本缴交情况的审计,并作出肯定性结论; (5)负责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的数额过程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6)负责了解破产企业全部资金的去向、用途盈亏情况、分析破产原因,向债权人通报; (7)负责盘点破产企业的财产、编制破产财产清册; (8)负责了解破产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数额、社会保险情况; (9)负责查清纳税情况。 由此可知,公司破产清算是一件复杂的事情,特别是财务问题,更是在涉及到了它的方方面面。公司破产清算会计将会审计公司全部财务的去向、用途盈亏情况、分析破产原因,在财务审计过程中,破产企业的主要资金流向更是债务人主要关注的问题,一般也要做专项说明,所以查账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综上述,企业在破产之后,根据法律的规定要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清算之后,企业的资产会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偿还债务等等,但有些企业会在破产清算之前将企业的财产进行转移,以逃避债务。破产清算前六个月企业如果有将财产低价出售或赠与他人等转移财产的行为,该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更多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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