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显示两家公司任职信息合法吗? |
释义 | 一、个人所得税显示两家公司任职信息合法吗? 1、“个人所得税”软件上显示两家公司任职信息一般是合法,因为公司的职员也有可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但若是个人所得税里面显示两家公司,其中一家是自己从没听说过的公司,那么另一个公司的行为就非法用该职员的身份信息报税了,可以向税务局反映。 2、税务局查到某特定的职员两份工资的处理办法 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二、个人所得税报税流程: 个人所得税报税方式有两种: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和邮寄申报,下面小编将分别从这两种方式进行讲解: (一)个人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人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又分为三种情况,下面将分别讲解: 1、申报无征税、补税、退税、抵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只需要办理申报事宜,不需要另行办理征税、补税、退税、抵税等事宜。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2)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3)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4)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 2、申报征税、补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没有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还需要办理征税、补税事宜。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2) 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3)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4) 纳税人执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缴款书缴纳税款。 (5)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 3、申报退税、抵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多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可选择申请当期退税或是申请多缴税金留作下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抵减。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2)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3)纳税人提交以下资料给主管税务机关。 1)当期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多缴税款属自行申报的,多缴税款所属时期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多缴税款属代扣代缴的,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多缴税款所属时期实际应税收入情况的书面证明; 4)证明已纳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含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税务机关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将原件退回纳税人); 5)《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4、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作退税或抵税处理,纳税人执税务机关退回申报表备查或下期抵税申报。 (二)邮寄申报 邮寄申报目前只适用于申报无征税、补税、退税、抵税的情况。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邮寄纳税申报申请书》,填写完毕后,交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邮寄申报所需的税务机关地址、邮编及收件人。 2、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3、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 4、纳税人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装入信封,以挂号信函的方式邮寄到税务机关,在信封上填写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税务机关地址、邮编及收件人,并在收件人下方位置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字样。 5、纳税人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 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应已纳税完税凭证等资料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开具完税证明,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应当开具。 在纳税之前,是需要做纳税申报的,若没有达到纳税的标准的,就可以不用缴纳相应的税额。对于税务局查到某特定的职员,同时在两个公司任职信息的情形,若是总的收入超过了纳税标准,那么也是需要按照流程纳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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