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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共产主义的法律理论
释义

《共产主义的法律理论》

纯粹法学家H·凯尔逊所著,1948年出版。1945年凯尔逊在《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一书中完成其纯粹法学体系之后,便开始运用它作武器,全面地向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和法的学说及社会主义国家和法律的实践发动攻击。为此,他首先于1948年出版了《布尔什维主义的政治理论》,接着又撰写这本书。《共产主义的法律理论》从“反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关系的理论入手,否定国家和法的社会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属性,而认为它们是单纯的规范现象。继而又指责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法的起源、阶级本质、职能和作用,直至国家和法的消亡的学说是“非科学的”。该书的最后一部分借着“批判”马克思主义国际法论,大力宣扬帝国主义的世界主义观点。《共产主义的法律理论》还公然采取颠倒是非的手法,动辄“揭露”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的理论中的“矛盾”或“混淆”,污蔑它是“陈旧的自然法学说”、“乌托邦”、“具有无政府主义性质”、“超道德主义”等等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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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1: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