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产主义劳动 |
释义 | 共产主义制度下,具有高度共产主义觉悟的劳动者为满足社会需要而进行的自觉自愿的、不计报酬的劳动。不仅是劳动者的谋生手段,而且是劳动者生活的第一需要。共产主义决不否认劳动,恰恰相反,它是建筑在劳动之上的。在共产主义制度下,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劳动条件的根本变化以及人们共产主义觉悟的极大提高,人们可以自觉自愿地尽其所能地不计报酬地努力为社会劳动。列宁指出“共产主义劳动,从比较狭窄和比较严格的意义上说,是一种为社会进行的无报酬的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为了履行一定的义务、不是为了享有取得某种产品的权利、不是按照事先规定的法定定额进行的劳动,而是自愿的劳动,是无定额的劳动,是不指望报酬、没有报酬条件的劳动,是根据为公共利益劳动的习惯、根据必须为公共利益劳动的自觉要求(这已成为习惯)来进行的劳动,这种劳动是健康的身体的自然需要。”(《列宁选集》第4卷第176页)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还不可能实行共产主义劳动。但是,必须提倡共产主义劳动态度。苏联十月革命胜利后不久出现的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就是共产主义劳动态度的萌芽。共产主义劳动普遍出现,要求具备一系列基本条件。有物质资料方面,要求共产主义物质技术基础已经建立,社会劳动生产率得到了极大提高。在社会经济条件方面,要求实现生产资料单一的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消灭阶级差别,消灭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者同体力劳动者之间的本质差别,实现劳动者不再终身束缚于一种职业,劳动成为全面发展的新人的理想。在精神条件方面,要求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有极大提高,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能自觉自愿地参加社会劳动,为全社会谋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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