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利用外资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领域的实施意见》(市发改委、市外经贸局负责)。支持境外战略投资者通过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重组(市国资委会同市外经贸局负责)。鼓励外商在广州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努力将广州纳入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试点城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大力推进外商投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设立(市金融办会同市发改委、外经贸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工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分局,促进外商投资形式多样化,支持外商通过转移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境内公司股权、注册外债和公积金等方式增加注册资本。促进境外合法取得的外汇资金和外商投资以人民币结算(由市外经贸局会同市工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分局负责)。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在国内外上市。推荐一批具备良好上市条件的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上市并给予重点支持(市金融办会同市外经贸局、国资委负责) 利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商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广州市重大生产力骨干项目和重大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市发改委会同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以上内容由法律咨询网.com的小编辑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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