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甘肃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直接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的通知 |
释义 |
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发布编号:甘政发[1994]84号近年来,我省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了长足发展。1993年,注册企业总数达到723家,注册资本9.59亿美元,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但是,外商直接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对利用外资缺乏有效的宏观管理、统一规划和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资金到位率低;一些部门的具体分工不够明确;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一些问题没有及时解决。为了更有效地吸收外资,各级政府必须改进和加强领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83号)的要求,既要积极引进外资,又要改进和加强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 进一步明确外商直接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体制。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按照现有分工、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的原则进行。省计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经济发展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吸引外资的战略方针,制定地方吸引外资的政策法规和具体项目目录及实施办法;负责全省外商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组织协调有关项目的资金、外汇、能源、交通、环保等配套条件;经省政府批准后,我省的外商投资项目将予以放行,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吸收外资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省经贸委负责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归口管理,负责全面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地方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协调落实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组织协调工商、财政、外经贸、税务、审计等部门履行职责,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执行和经营活动的管理,检查资金执行情况,国民收入和纳税;会同计划委员会审查批准国有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带头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后期管理工作,定期号召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省外经贸厅主要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合同、证书的审批和进口设备清单的审批,会同经贸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工作。要注意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审核和控制,合同条款涉及国有资产投资的,要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合同涉及进口设备的,应当征求商检部门的意见。要加强对外方信用状况的调查了解,总结检查相关合同的执行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审批应及时抄送省计委、省经贸委。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登记副本送省财政厅办理财务登记;抄送省经贸委,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依法实行工商行政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部门职责,省财政厅负责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债权债务认定、收益、分配、支付等管理和监督,中国投资的回报和补贴,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报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省税务局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务登记管理,颁发税务登记证,进行税收征管。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与其他国家签订的避免重复征税和防止偷税漏税协议的规定,依法征税或者减税,查处偷税漏税和非法转移利润的行为。同时,企业按规定需要加速折旧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管理工作,在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前,对其外汇收支进行复核。省劳动局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审核。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工资、劳动安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协调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2、 建立外商投资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省统计局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统计工作。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合同审批和登记的,应当按照《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统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向省统计局报送统计资料甘肃省管理局。省统计局将汇总情况,定期向政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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