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资企业的投资、资本和组织形式 |
释义 |
1。外国投资者的出资 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可以以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以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出资,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利润出资,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出资时,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它们是外国投资者自己拥有的;第二,可以生产中国急需的新产品或出口适销对路的产品。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的估价应当符合国际通行的估价原则,估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估价贡献的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应当提供详细资料,包括所有权证书复印件、有效状态、技术性能和实用价值、估价计算依据和标准等。,作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的附件,报送审批机关。审批机关有权对实施后的工业产权和固定价格投资的专有技术进行检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