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被保留房屋拆迁款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的效力,扣押、冻结适用于财产的替代和补偿。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拘留、冻结被替代人和赔偿金的裁定。该规定确认了查封的效力是否具有溯及力,即法院查封财产的效力延伸至标的物的替代或补偿。需要指出的是,本条规定的“赔偿”一般包括两种情形:依法取得或者依照合同取得。房屋拆迁补偿通常是业主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被征收单位,并同意被征收单位拆迁的补偿或补偿。因此,未经扣押法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取得法院扣押房地产的效力和扣押房地产的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达成协议时,双方就房屋拆迁给予的货币补偿金额,通常不在现场支付,但双方约定在某一时间点兑现。在这一时期,拆迁补偿是一种可以期待的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是行为或者财产。在现行的执行实践中,财产明确包括被执行人所拥有的、可支配的、可期待的财产。例如,在执行程序中实行的预查封登记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尚未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作出查封裁定,予以正式查封。其实,预查封的对象是被执行人取得的财产,被查封的也是被执行人的期待权利。冻结拆迁补偿金是法院可以期待权利人提前采取的一种控制措施,而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这种强制措施,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应当予以允许。当然,法院首先要查明征收单位是否与被执行人签订了拆迁协议,被执行人是否有拆迁补偿收入,以及被执行人个人收入的具体数额。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拆迁补偿款数额具体明确,拆迁补偿款名义上归被执行人所有,并在房屋拆迁后或双方约定的时间直接支付给被执行人,则法院有权强制执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被执行人的收入。在本案中,虽然该综合楼没有申请房产证,但该楼是被执行人贸易部门投资建设的,并得到了《建筑房产材料申请书》和贸易部门的声明的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当被征收单位和被执行人就房屋拆迁达成协议时,法院有权作出冻结财产的裁定房屋拆迁补偿金,送达被执行人和被征收单位,可以取得房屋拆迁补偿金的,收回补偿金。如何分配本案执行过程中的拆迁补偿款,两个法院执行了同一被执行人的财产:a法院先查封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B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财产的拆迁补偿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效力扩大到财产的替代和赔偿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拘留、冻结被替代人和赔偿金的裁定。该规定确认了查封的效力是否具有溯及力,即法院查封财产的效力延伸至标的物的替代或补偿。需要指出的是,本条规定的“赔偿”一般包括两种情形:依法取得或者依照合同取得。房屋拆迁补偿通常是业主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被征收单位,并同意被征收单位拆迁的补偿或补偿。因此,法院扣押不动产的效力延伸到对扣押不动产的拆迁补偿。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多个法院对同一标的物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的,由最先采取措施的法院主持分配。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被保留的房屋拆迁补偿是被征收单位支付的相应补偿或补偿,未经查封法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获得。根据有关规定,拆迁款的分配应当由最先采取措施的法院主持。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咨询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他们会替你回答的。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