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荒山种植合同 |
释义 |
荒山种植示范合同甲方:仙峪村一组乙方:仙峪村一组成员袁×青,南与贵州岩沟接壤,北为滴水岩,直通十堰。滴水堰外现有的毛竹等树木由乙方负责管理和砍伐,但不得再种植毛竹等树木。否则,将视情况对集体处以罚款。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的合同期限为二十(20)年,即自1990年3月至XX年3月底。(2) 乙方于1991年向甲方支付合同费(50)五十元,1992年支付合同费(100)一百元,自1991年起至合同期满止,共计(1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付款时间定在每年年底10月30日前。如果乙方每多支付一次,就延迟支付(10)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迟支付费用的10%。第三,在合同期内,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种植任何经济树木,甲方无权干涉。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五年后,甲方不再种植农作物。如果荒地上种植农作物,乙方将被处以每年合同款八倍的罚款,即甲方将向甲方集体支付(100)壹佰元和(800)捌佰元。4在合同期内,乙方地址不明或有其他争议的,甲方可以指定并处理。如遇盗窃,甲方可协助乙方调查破案。案件发现后,由乙方负责追缴罚款,罚款除赔偿乙方外归甲方所有,在合同期间,如本人失去劳动力或死亡,可委托他人或本人子女承担合同权利。6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5米粮食耕地、4米水果、5米冬树等3米其他。7合同期满后,乙方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20) 第二十年结束时,承包费按当年生产种植情况分为四、六层,即四层归集体,六层归承包人。乙方不再承包,甲方负责转包给他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种植费,但必须记录在案。如杉木,5公分以上归乙方,5公分以下归甲方,按收费标准,老竹90%归乙方,老竹10%保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年生产和种植量的百分之十(10%),所有嫩竹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随意砍伐嫩竹等物,否则将对乙方处以罚款,并向甲方支付当年产值的30%,按当年产量支付,甲方按合同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从事破坏性采伐等行为。在乙方合同期内,甲方进行集体建设,占用土地,土地费归甲方所有,集体建设在半亩范围内进行,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价款,如有大规模建设,苗木费归乙方所有,电视台的输电线路及其电线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阻挠、勒索维修。9在合同期内,甲方干部发生变动的,本合同仍然有效,不得变更,按合同执行。10本合同经乡、村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遵守合同,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的,应向甲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有违约种植费。11国家政策和体制改革的变化,按照政策规定办理。 监理单位: 合江县楚旺乡人民政府(加盖公章:同意执行本合同) 楚旺乡仙峪村村民委员会,合江县(签章:同意执行本合同) 甲方代表:王福洲(生产队长) 乙方代表:袁×清 1990年3月20日为更好地保护个人权益,律师也可以被邀请为自己起草合适的合同。如果你想更多地了解荒山种植合同,你需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有许多律师在这个网站上获取专业意见。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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