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竞争限制的不平等是否有效 |
释义 |
1、 竞业限制不平等是否有效,能否改变与公司的协议内容,使竞业限制协议平等,公司拒绝接受,劳动者可以主张竞业限制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3年实施)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但不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已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的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支付百分之三十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当员工不愿意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时,他们应该怎么做。一是协议内容对员工要求太多太多,员工对协议有“恐惧感”。为了达成公平平等的协议,我们需要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认真协商协议的内容。另一种是员工有其他计划,不想给自己增加任何义务。与这类员工打交道可能难度更大,制定规章制度不仅是企业的事。此时,需要明确的是,竞业禁止协议与保密岗位同步。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保密立场,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就没有问题。因此,如果员工坚持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防止员工离职造成的不正当竞争,企业必须明确告知员工,他们在职业生涯中面临着必要的选择:要么签订协议,要么离开保密岗位。 竞业禁止协议的不平等是否有效?如果劳动者发现竞业禁止协议不平等,往往可以主张竞业禁止协议无效或者拒绝履行不平等协议的内容。如果我们发现不平等竞争限制的劳动者能够保护他们的权益,我们可以找一个好的律师来帮助他们。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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